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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具有消杀功能的空气净化装置 

申请/专利权人:湖南瑞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4-06-06

公开(公告)日:2024-07-05

公开(公告)号:CN118293515A

主分类号:F24F8/108

分类号:F24F8/108;F24F8/167;F24F8/22;F24F8/26;F24F13/02;F24F13/20;F24F13/28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4.07.23#实质审查的生效;2024.07.05#公开

摘要: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消杀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具有消杀功能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外侧的上部及下部均设有开口,所述壳体的内壁固定安装有与开口位置对应的第一滤网,所述壳体的内部设有塞板,所述壳体的外侧固定套设有管道,所述管道与壳体之间设有通道。本发明可实现在消杀空气的过程中既不会影响空气的消杀排出,又可对空气进行回拉,增加空气与紫外线灯的接触次数,提升紫外线灯对空气的消杀效果,且在空气回拉的过程中不会出现向壳体内或管道内进入的空气中的杂质与第一滤网或第二滤网接触这一情况,保证后续向壳体外排出空气时,以及向管道外排出空气时的畅通。

主权项:1.一种具有消杀功能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外侧的上部及下部均设有开口(2),所述壳体(1)的内壁固定安装有与开口(2)位置对应的第一滤网(3),所述壳体(1)的内部设有塞板(4),所述壳体(1)的外侧固定套设有管道(6),所述管道(6)与壳体(1)之间设有通道(7),所述壳体(1)的内部设有用于启闭通道(7)的启闭组件,所述塞板(4)的中部及管道(6)的内部均设有臭氧催化剂网(5),所述管道(6)的内部设有用于使其内部气体回流的回流组件,所述管道(6)及壳体(1)的内部且位于臭氧催化剂网(5)的上方均设有紫外线灯(10)及臭氧分解过滤网(33),所述管道(6)的内部且位于臭氧分解过滤网(33)的上方设有第二滤网(11),所述塞板(4)的外部设有用于驱动其升降的升降组件,所述塞板(4)的顶部设有用于封闭其所安装的臭氧催化剂网(5)的封闭组件,所述塞板(4)的下方设有微生物杀灭组件;所述回流组件包括对称固定安装在管道(6)底壁上的第一电动推杆(8),两个所述第一电动推杆(8)的顶部共同固定安装有与管道(6)配合的活塞(9);所述升降组件包括一对第二电动推杆(12),所述第二电动推杆(12)的顶部通过支架(35)与壳体(1)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电动推杆(12)的底部与塞板(4)固定连接。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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